湖南常德临澧县查处一起大鲵非法运输案

2016-06-13

  2016年6月8日,湖南常德临澧县公安部门在高速公路截获陕字头可疑车辆,涉嫌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——大鲵,根据执法管理权限,该案件移交畜牧水产部门办理。


  按照现场勘验、证据扣押、询问笔录的程序,临澧县畜牧水产局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,查明违法事实,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》第二十八条规定,作出了没收实物(大鲵300条)、罚款十万元的处罚决定。


  据调查,该案件共查获大鲵850kg,由陕西汉中运往湖南省张家界市,运输车辆没有办理《特许运输证》,运输的大鲵未佩带标识或经二维码扫描为无效标识,是一起典型的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》的案件。通过依法查处,严厉打击了非法贩运国家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,维护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-大鲵的生产经营秩序,突显了渔政执法的作用和威信。

来源:临澧县畜牧水产局